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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违规!海润天睿律所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重罚 - 证券法律服务违规案例

2025-07-05 19 古剑
重大违规!海润天睿律所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重罚

站点名称:重大违规!海润天睿律所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重罚

所属分类:其他监管

相关标签: # 法律尽职调查 # 律师事务所处罚 # 证券法律业务 # 律师执业风险 # 监管处罚案例

官方网址:http://www.rehuoji.com/post/1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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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违规行政处罚案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2号)显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因在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处罚,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出具文件存在重大遗漏

海润所在为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未按规定披露标的公司丰汇租赁及其子公司与丰汇租赁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海润所为该项目出具了10份法律意见书,但均未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二、未勤勉尽责

(一)未审慎查验关联交易情况

1. 海润所未审慎核查丰汇租赁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工作底稿未收集相关人员名单,未明确核查范围,且未对异常情况追加查证。

2. 海润所对丰汇租赁主要客户和资金方的访谈工作存在多处问题,包括访谈记录缺失、访谈人员未签字、访谈日期缺失等。

(二)内核程序存在瑕疵

1. 海润所在主要客户访谈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便形成《法律意见书》并提交内核委员审核。

2. 海润所未按规定对其出具的部分法律意见书进行讨论复核,且未充分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三)工作底稿管理不规范

海润所未按规定保存部分工作底稿,且遗失部分工作底稿后通过复印其他各方资料补充。

上述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4.91万元,并处以254.73万元罚款。

对项目总负责人张圣怀,项目签字律师张亚全、何东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海润天睿律所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