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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财政部一次性发布财监法〔2025〕2-4号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浩”)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厉处罚,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依据财监法〔2025〕2号处罚决定书,中金浩被责令停业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2778元,并处以8334元罚款。
财监法〔2025〕3号处罚决定书针对中金浩的法定代表人、首席评估师王昆,对其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财监法〔2025〕4号处罚决定书对在相关评估报告上签字的评估师葛沛龙、查道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1万元罚款。
中金浩出具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涉及的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金浩评报字〔2023〕第1837号)中,将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等其他消防产品的收入,当作消防头盔产品的收入进行测算,虚构出5200万高估值。而实际上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不生产消防头盔,该行为直接导致评估结论严重失实,误导了市场和投资者。
该评估报告的评估档案中,未包含委托评估两项消防头盔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相关的财务资料,缺乏评估工作应有的真实、客观、完整的基础数据,使得评估结果毫无依据可言。
此次处罚给中金浩带来了沉重打击,使其业务发展陷入困境,声誉受损严重。这将促使中金浩深刻反思自身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以更加规范、专业的姿态重新审视和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财政部的这一系列处罚决定,向整个资产评估行业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表明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操作,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秩序。这有助于促使其他资产评估机构引以为戒,严格遵循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会严重误导市场参与者做出错误决策,进而引发潜在经济风险。通过对中金浩的处罚,监管部门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公平,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详细处罚信息可访问财政部官网,查看相关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