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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7 日,财政部公开发布了财监法〔2025〕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佳信拓投(江西)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信拓投”)予以严厉处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次处罚不仅彰显了财政部对资产评估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对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敲响了警钟。
佳信拓投出具的《安义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入账)事宜涉及其公路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赣佳信资评字〔2023〕第 0118 号,以下简称 “第 0118 号报告”)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公路资产评估结论:佳信拓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 246,092.59 万元,倒推出公路资产重置单价,再用倒推数据计算出公路资产评估结论为 246,092.60 万元,与预先设定评估值差异仅 100 元。
评估档案中无资产评估计划:这表明公司在开展评估工作时,缺乏对整个评估流程的规划和安排,导致评估工作的随意性,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伪造证明材料:佳信拓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公路资产重要参数重置成本进行市场询价,检查期间评估助理江国梅伪造公路资产重置成本询价记录,并将其伪造的询价记录放进工作底稿中。
冒用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资产评估报告:佳信拓投指使他人冒用王林燕(登记编号:36190027)、郑雨玮(登记编号:36190036)名义签署第 0118 号报告。
2023 年度,佳信拓投共有 347 份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冒签,冒签报告开票金额合计 3,835,168.57 元(包含第 0118 号报告,项目金额 162,000 元)。其中,安排他人冒用 “郑雨玮” 名义签署资产评估报告 252 份,冒用 “王林燕” 名义签署资产评估报告 245 份,同时冒用两人名义签署资产评估报告 150 份。
依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财政部认定第 0118 号报告构成虚假资产评估报告,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第七项、第二十八条,财政部认定佳信拓投在出具案涉 347 份资产评估报告(包含第 0118 号报告)过程中存在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佳信拓投警告、责令停业一年、没收案涉资产评估报告(不含第 0118 号报告)违法所得 3,673,168.57 元并处三倍罚款 11,019,505.71 元、没收第 0118 号报告项目违法所得 162,000 元并处五倍罚款 8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对佳信拓投来说无疑是沉重打击,停业一年的处罚将使其业务陷入停滞,经济上的巨额罚金也会对其造成巨大压力。这将促使佳信拓投深刻反思自身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以更加规范、专业的姿态重新审视和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财政部的这一处罚决定,向整个资产评估行业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表明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操作,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秩序。这有助于促使其他资产评估机构引以为戒,严格遵循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会严重误导市场参与者做出错误决策,进而引发潜在经济风险。通过对佳信拓投的处罚,监管部门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公平,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详细处罚信息可访问财政部官网,查看相关处罚决定书: